2008年9月22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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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法
托运危险物品当儿戏害人又害己
张鑫

  案件回放
  江苏江阴艾博化工有限公司从河南购进4吨氯甲酸三氯甲酯后欲卖给温州一化工厂。今年2月21日,艾博公司的业务经理陈全法明知氯甲酸三氯甲酯系危险化学品,在未告知的情况下,将该批货物委托无锡宏远运输公司承运,后宏远公司又将该业务转给志平货运公司运输。
  志平公司在不知所运物品是危险物品的情况下,指派两名驾驶员用普通货物集装箱运送。2月22日下午,在途经临海市古城街道两水村时,因不规范装载,装有氯甲酸三氯甲酯的塑料桶被压破,化学品泄漏,造成一名驾驶员中毒死亡。案发后,陈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志平公司也与受害司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。
  日前,临海法院对这起危险物品肇事案件宣告判决,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处被告人陈全法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  法官说法:
    国家对于危险化学品的运输有着严格的规定,本案当事人缺乏安全意识,违反毒害性物品的管理规定,在没有认真核实承运公司是否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,没有告知该货物是危险化工品和注意事项的情况下,将该批货物委托给运输公司承运,并在运输中发生重大事故,造成严重后果,其行为已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。